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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项目名称 |
办事程序 |
申请材料 |
承诺时限 |
| 1 |
新办内资企业税务登记 |
1、受理
2、填表
3、审核
4、发证 |
1、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2、有关机关、部门批准设立的文件;
3、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
4、银行帐号证明;
5、企业法人代表或负责人居民身份证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及复印件;
6、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及复印件。 |
2个工作日 |
| 2 |
新办外资企业税务登记 |
1、受理
2、填表
3、审核
4、发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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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2、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3、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
4、银行帐号证明;
5、企业法人代表或负责人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及复印件;
6、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及复印件。 |
2个工作日 |
| 3 |
变更税务登记 |
1、受理
2、填表
3、审核
4、发证 |
1、工商行政管理机构变更工商登记的证明,有关部门批准的变更文件或变更申请;
2、原税务登记表及其附表,税务登记证件(正、副本),办税员证,代扣代缴(办税员证,代扣代缴证个体工商户不需提供)。 |
2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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