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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六安开发区列入省“861”行动计划项目表
3)六安开发区列入市“568”项目表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办事程序 |
申请材料 |
承诺时限 |
| 1 |
报批项目建议书(含外资) |
1、受理
2、审核
3、批文 |
内资项目:
1、项目建议书及申请日报告;
2、选址意见书;
3、环保初审意见。
外资项目:
1、项目建议书及申请报告;
2、选址意见书;
3、双方合资、合作意见书;
4、双方法人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5、外方资信证明;
6、环保初审意见;
(以上材料一式两份)。 |
2个工作日 |
| 2 |
外商投资企业合同、章程审核 |
1、受理
2、审核
3、发证 |
一、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1、以中方名义提交合同等材料的送达报告。2、项目可进行性研究报告。3、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4、经工商部门核定的企业名称通知书。5、由合营各方法人代表签字、盖章的合营企业的合同书、章程。6、由合营各方法人代表签署或委托办理的下列合同或章程附件(1)产品销售协议;(2)厂房、土地租凭协议;(3)县以上环保部门出具的环保证明;(4)有关水、电、气供配的证明;(5)中方投资构成中的资产评估报告;(6)同合营各方法人代表签署的所需进口的物资清单,其中包括生产设备、运输工具、办公用品和外商常住人员(须经公安部门办理常住手续)自带的交通工具和生活用品;(7)由合营各方法人代表签署的合营企业董事会名单(包括姓名、性别、年龄、原单位职务、合营企业职务)。7、合营中方的法人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银行资信证明、法定代表证明书(由本企业证明并经行政主管部门证实,如果在营业执照中已有法人代表姓名,则不需提供)。8、合营中方政府主管部门对申办合营企业的意见。9、合营外方的商业登记、注册证书、银行资信证明(包括公司名称、账号、成立日期、持牌人姓名、组织形式、存款位数及信誉情况),如果银行资信中没有写明持牌人姓名、则须由律师出具该公司的持牌证明。属个人投资者,只须提供个人身份证件及银行存款证明。10、合同项目涉及技术转让问题的,不论技术转让费多少,均需专门提交技术转让合同书。11、合同项目引进设备总金额在一百万美元以上的需专门提交引进设备合同书,另行报批。12、全国组织机构代码证。
注:上述报批的资料须一式三份
二、外资企业:1、投资者(个人或公司)向经贸部门提交《在中国设立外资企业申请表》;2、经工商部门核定的企业名称通知书;3、经申请人或公司法人签署的企业章程;4、经投资者签署的企业所需进口的生产设备、运输工具、办公用品和常住人员自带的交通工具和生活用品等物资清单;5、经投资者签署的企业董事会名单(包括姓名、性别、年龄、单位职务、拟任职务);6、投资者的商业登记证、注册证书,属个人投资的须提供个人身份证件,如委托大陆新友作为投资者全权代表,则须提供公证机关或律师的公证书;7、投资者的银行资信证明(包括公司名称、账号、成立日期、组织形式、持牌人姓名、存款位数及信誉情况),如果银行资信中没有写明持牌人姓名,则须由律师出具该公司的持牌人证明;8、其他材料:(1)厂房和土地租凭协议;(2)县以上环保部门出具的环保证明;(3)有关部门关于水、电、气的供配证明;(4)经贸部门认为必须提供的其他材料;8、全国组织机构代码证。
注:上述资料须一式三份 |
5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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