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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夜间建筑施工证明程序
一、办理部门:开发区规划建设 环保局
二、项目名称 :夜间建筑施工证明
凡在城市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的 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需要或者因特殊需要,需夜间(当日 22:00----次日6:00) 作业的建筑工程施工项目,需提前办理夜间施工申报手续的单位或个人 .
三、审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三十条
四、审批收费依据: 审批不收费
五、承诺时限: 即办(有群众投诉、反映强烈的除外)。
六、办事程序: 受理、审查、证明 、发布夜间施工通告
七、申报材料 提供材料:
( 1)申报登记表两份;
(2)生产工艺要求或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证明(提供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
( 3)施工作业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 4)施工可能影响到的单位或居民意见。
八、咨询电话: 0564-36315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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