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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行政许可公示 |
对发票使用和管理的审批
许可事项
对发票使用和管理的审批。包括:申请使用经营地发票,拆本使用发票,使用计算机开票,批准携带、运输空白发票,印制有本单位名称的发票。
一、 申请使用经营地发票
(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八规定:“临时到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以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或个人,应当凭所在地税务机关的证明,向经营地税机关申请领购经营地的发票。”
(二) 许可条件
1、 临时到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经营活动的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单位和个人,
2、 临时跨市、县从事经营活动的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单位和个人;
3、 有所在地税务机关的证明;
4、 缴纳发票保证金或提供保证人。
(三) 许可程序
1、 纳税人申请;
2、 经营地主管国税机关审核、受理申请;
3、 经营地主管国税机关核定发票保证金金额或审核保证人资格,签定《发票担保书》;
4、 符合条件的,制定《准予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并发售发票;不符合条件的,制发《不予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
(四) 许可数量
无数量限制
(五) 许可期限
按次审批。
(六) 材料目录
1、 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
2、 纳税人票种核定表;
3、 税务登记证副本,
4、 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外出经营货物报验单;
5、 发票保证金,或保证人书面担保证明及保证身份证明;
6、 经办人身份证明;
7、 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印模。
二、拆本使用发票
(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未经税务机关批准,不得拆本使用发票。”
(二) 许可条件
1、 法律、法规规定或者国家税务总局规定可以拆本使用发票的;
2、 纳税人确有特殊需要,经主管国税机关批准可以拆本使用发票的。
(三) 许可程序
1、 纳税人申请
2、 主管国税机关审核、受理申请
3、 主管国税机关审查核实;
4、 符合条件的,制发《准予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
(四) 许可数量
无数量限制
(五) 许可期限
按次审批
(六) 材料目录
1、 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
2、 税务登记证副本;
3、 确需拆本使用发票的情况说明
三、使用计算机开票
(一)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使用电子计算机开具发票,须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并使用税务机关统一监制的机外发票。”
(二)许可条件
1、 纳税人具备使用电子计算机开具普通发票的能力;
2、 使用税务机关统一监制的机外发票。
(三)许可程序
1、 纳税人申请
2、 主管国税机关审核、受理申请;
3、 主管国税机关审查核实
4、 符合条件的,制发《准予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不符合条件的,制发《不予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
(四)许可数量
无数量限制
(五)许可期限
长期
(六)材料目录
1、 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
2、 税务登记证副本;
3、 具备使用计算机开票能力的确良情况说明。
四、批准携带、运输空白发票
(一)法律依据
《中华人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跨规定的使用区域携带、邮寄、运输空白发票。”
(二)许可条件
1、 法律、法规规定或者国家税务总局规定可以跨规定的使用区域携带、邮寄、运输空白发票的;
2、 发票定点承印企业需跨省辖市运输发票的;
3、 纳税人确有特殊需要跨市、县携带、邮寄、运输空白发票的。
(三)许可程序
1、 发票定点承印企业向安徽省国家税务局申请,其他纳税人向县以上国税机关申请;
2、 国税机关审核、受理申请;
3、 国税机关审查核实;
4、 符合条件的,制发《准予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不符合条件的,制定《不予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
(四)许可数量
无数量限制
(五)许可期限
1年(适用于发票承印企业);按次审批(适用于其他纳税人)。
(六)材料目录
1、 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
2、 发票准印证(适用于发票承印企业)或者统一发票领购簿(适用于其它纳税人);
3、 确需跨规定的使用区域携带、邮寄、运输空白发票的情况说明以及空白发票的数量和起止号码。
五、印制有本单位名称的发票
(一)法律依据
《中华人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七条规定:“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财务和发票管理制度健全、发票使用量较大的单位,可以申请印制有本单位名称的发票;如统一发票式不能满足业务需要,也可以自行设计本单位的发票的式样,但均须报经县(市)以上税务机关批准,其中增值专用发票由国家税务局另定。”
(二)许可条件
1、 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
2、 财务和发票管理制度健全
3、 年普通发票使用量在5万份以上,或者统一发票式样不能满足业务需要。
(三)许可程序
1、 纳税人向安徽省国家税局申请;
2、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审核、受理申请;
3、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审查核实;
4、 符合条件的,制发《准予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不符合条件的,制发《不予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
(四)许可数量
无数量限制
(五)许可期限
按次审批。
(六)材料目录
1、 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
2、 企业衔头发票印制申请审批表;
3、 税务登记副本;
4、 企业上年度普通发票使用数量情况说明,或者统一发票式样不能满足业务需要的情况说明;
5、 企业拟印制的发票票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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